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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 > 365备用网址安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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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5备用网址安全化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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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备用网址安全化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晋震发办〔2011〕58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防震减灾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国地震局、山西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政府信息,是指我局在履行政府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遵循公正、公开、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四条  局办公室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事宜;
(二)受理和处理向本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核;
(四)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核实,保证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准确无误;
(五)组织编制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六)履行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  局各部门、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本单位产生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在政府信息形成后20日内,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填写《365备用网址安全化政府信息网站公开审批单》,由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在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相应栏目内公开;对不确定是否应该公开的,部门(单位)负责人提出初步意见,办公室主任审核后、由分管信息公开的局长确定是否公开,再由各部门(单位)以适当形式公开。
第六条  局档案室为局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方便公众对相关政府信息的检索、查询、复制。

  
第三章  保密审查

  
第七条  局保密办是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工作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第八条  各部门(单位)对制作、产生或受理的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确定是否涉密的,要填写《365备用网址安全化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单》,经局保密办、保密委审查后进行公开。
凡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全稳定。
第九条  局各部门在制发公文的同时,应当按照公文内容或上级机关意见提出该公文属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者不予公开的初步意见。

  
第四章  公开的范围

  
第十条  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单位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第十一条  下列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一)属于国家秘密的;
(二)属于商业秘密的;
(三)属于个人隐私的。
第十二条 政府信息采用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发布、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第十三条  局办公室要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公布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目录和依申请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应当及时更新。
第十四条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第十五条  对重要震情、灾情信息以及其他需要公众及时知晓的政府信息,应当通过新闻发布会公开。召开新闻发布会或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公布的按照局相关新闻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与有关单位进行沟通、确认,保证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一)发布政府信息前,知道该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
(二)该政府信息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但相关行政机关已发布的政府信息内容与该政府信息不一致的。
相关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发布的内容意见不一致,但该政府信息内容可以根据行政机关职责权限作区分的,按照相关职责机关的意见办理。
第十七条  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报请本级政府或者上一级行政机关同意后,根据职责权限范围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第五章  依申请公开的程序

  

第十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申请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申请获取公开政府信息时应当提交载明下列内容的申请书: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
(二)明确的政府信息内容,包括能够据以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
(三)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
第十九条  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照下列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申请内容不属于本规定的政府信息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有关情况。
(四)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本单位相关职责权限范围,但本单位未制作或者获取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五)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单位职责权限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属于本单位公开;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公开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六)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可以部分公开及其获取方式和途径;对不予公开的部分,应当说明理由。
(七)申请内容不明确,应当告知申请人在合理期间内补正;申请人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八)同一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重复向同一单位申请公开同一政府信息,且已经作出答复的,可以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处理。
第二十条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场登记。按照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和业务范围以及信息的来源,确定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部门或单位,填制《365备用网址安全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通知书》送到受理部门或单位,受理部门或单位要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送局办公室。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局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可以延长答复期限,但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
第二十一条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利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受理申请的单位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依法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第三方。
第二十二条  申请人书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由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申请书,并由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申请人描述所需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确切特征等有困难,接收申请的单位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二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或者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的,期限中止计算,障碍消除后期限恢复计算。并将该情况告知申请人。
第二十四条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应按照申请人所要求的邮寄、邮箱、传真、当面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
第二十五条  对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收取实际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但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成本费用标准,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申请人属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者确有其他经济困难情形的,应当免除收费。
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第六章  监督与保障
第二十六条  365备用网址安全化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工作的组织与领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纳入本局的年度财务预算,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二十七条  每年3月底前,局办公室要编制、公布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统计;
(三)本单位主动公开、部分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分类情况统计;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及其处理结果;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以及免除收费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情况;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重要事项。
第二十八条  办公室、纪检监察审计处、人事教育处每年要对各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联合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并作为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年度考核的参考依据。
第二十九条  局监察部门和办公室对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举报,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
(二)不及时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三)不按规定向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送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或者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
(四)违反规定收取费用;
(五)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六)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
(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隐瞒或者捏造事实。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印发发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由365备用网址安全化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365备用网址安全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365备用网址安全化政府信息网站公开审批单
      3.365备用网址安全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通知书

附件1

  
365备用网址安全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  民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传  真

电子信箱

法人或

其  他

组  织

名  称

 

法人代表

联系人

姓  名

联系人

电  话

联系地址

邮    编

电子邮箱

传    真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的内容

描    述

所需信息的载体形式(可多选)

□ 纸质   □ 电子邮件   □ 光盘   □ 磁盘

□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选 填 部 分

所需信息的名称

所需信息的索引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 不申请

□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多选)

□ 自行领取

□ 邮    寄         

□ 快    递

□ 电子邮件         

□ 传    真

附件2

  
365备用网址安全化政府信息网站公开审批单

  

              单位(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标题

信息形成时间

                              年   月   日

信息公开时间

                              年   月   日

拟稿人

联系电话

政府信息

公开栏目

政府信息制作、产生部门(单位)

领导意见

签字:          日期:

办公室领导意见

签字:          日期:

分管局领导意见

签字:          日期:

发布人:                        发布日期:

附件3

  

365备用网址安全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

  

通  知  书

(机关代字)[(年度)]第(序号)

(受理部门或单位):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接到( 单 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登记回执》     (  )第     号。
  请(部门或单位)收集整理此信息,填写《365备用网址安全化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单》,并将信息的纸质和电子文档于     年   月   日交局办公室。如你单位认为此信息涉及(单   位),请征求该单位意见后提交,如认为不能公开,请提交书面说明。
  
  

(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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