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山西省 > 365备用网址安全化
信息名称
  365备用网址安全化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文  号
 
生成日期
 
主题分类
 
主题词
 
内容概述
 
在线链接地址
 
【字号: 】 【打印】 【关闭
 
365备用网址安全化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职权类型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责任事项

问责依据

实施

主体

责任

主体

1

行政处罚

对侵占毁损拆除或者擅自移动地震监测设施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第八十四条

《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1、立案责任:发现涉嫌破坏地震监测设施、地震遗址、遗迹和危害地震观测环境的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行政处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八十二条 

《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监测预报处

365备用网址安全化

2

行政处罚

对危害地震观测环境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第八十四条

《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3

行政处罚

对破坏典型地震遗址、遗迹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第八十四条

4

行政处罚

对未按要求增建抗干扰设施或者新建地震监测设施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八十五条

《山西省防震减灾条例》第十八条

1、立案责任:发现在地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时未按要求增建抗干扰设施或者新建地震监测设施的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行政处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八十二条 

《山西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五十三条

《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监测预报处

365备用网址安全化

5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处罚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山西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第三十七条

1、立案责任:发现违法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违法行为的,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

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行政处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山西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第四十条

震害防御处

365备用网址安全化

6

行政处罚

对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违反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管理规定的处罚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震害防御处

365备用网址安全化

7

行政处罚

对建设单位擅自确定或更改抗震设防要求、设计单位不按照审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计的处罚

《山西省防震减灾条例》第四十九条

1、立案责任:发现建设单位擅自确定或更改抗震设防要求以及设计单位不按照审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计的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行政处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山西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五十三条

震害防御处

365备用网址安全化

8

行政处罚

对擅自公告震后地震趋势判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组织和个人的处罚

《震后地震趋势判定公告规定》第十条

1、立案责任:在发现组织和个人涉嫌擅自公告震后地震趋势判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通过搜集证据、现场了解核实情况等方式进行。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依法告知当事人相应权利。

5、决定责任:由于该行政处罚以行政警告为主要内容,所适用的程序相对简单。

《震后地震趋势判定公告规定》第六条

监测预报处

365备用网址安全化

9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地震小区划结果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处罚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第十七条

1、立案责任:发现未按照地震小区划结果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的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4、告知责任: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前,告知当事人相应权利。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行政处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山西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第十一条 

震害防御处

365备用网址安全化

10

行政奖励

对防震减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十一条第二款

《地震预报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

《山西省防震减灾条例》第四十五条

1、制定方案责任:确定奖励项目,科学制定表彰方案并发布公告或通知。

2、组织推荐责任:严格按照表彰方案规定的条件、程序,组织推荐工作,对推荐对象进行初审。

3、审核公示责任:对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进行审核,并报提有关部门研究审定,并进行公示。

4、表彰责任:按照程序报请上级部门研究决定,并进行表彰。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八十二条

《山西省地震应急救援规定》第五十条

人事教育处

365备用网址安全化

11

行政奖励

对地震应急先进事迹的奖励

《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第三十六条

《山西省地震应急救援规定》第四十九条

12

其他行政权力

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强震动监测设施建设、中止或终止运行情况的备案

《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九条第二款

1、受理责任:按照办事事项的条件、标准,审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地震工作部门的职权范围;决定是否受理。

2、审查责任:按照办理条件和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同意的审查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不同意意见及理由。

3、备案责任:对准许备案的,向申请人出具并送达同意备案的文书;对不准予备案的,向申请人出具并送达不予备案书面决定的,并说明理由。

4、监管责任:对专用地震监测台网的监督管理。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监测预报处

365备用网址安全化

13

其他行政权力

地震应急预案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四十六条

《山西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1、受理责任:按照办事事项的条件、标准,审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地震工作部门的职权范围;决定是否受理。

2、审查责任:按照办理条件和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同意的审查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不同意意见及理由。

3、备案责任:对准许备案的,向申请人出具并送达同意备案的文书;对不准予备案的,向申请人出具并送达不予备案书面决定的,并说明理由。

4、监管责任:对地震应急预案备案的监督管理。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监测预报处

365备用网址安全化

14

其他行政权力

企事业单位安装地震紧急处置系统和报警装置的备案

《山西省地震应急救援规定》第二十三条

1、受理责任:按照办事事项的条件、标准,审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地震工作部门的职权范围;决定是否受理。

2、审查责任:按照办理条件和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同意的审查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不同意意见及理由。

3、备案责任:对准许备案的,向申请人出具并送达同意备案的文书;对不准予备案的,向申请人出具并送达不予备案书面决定的,并说明理由。

4、监管责任:对地震紧急处置系统的监督管理。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山西省地震应急救援规定》第五十条

应急救援处

365备用网址安全化

15

其他行政权力

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设施竣工或验收意见备案

《水库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1、受理责任:按照办事事项的条件、标准,审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地震工作部门的职权范围;决定是否受理。

2、审查责任:按照办理条件和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同意的审查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不同意意见及理由。

3、备案责任:对准许备案的,向申请人出具并送达同意备案的文书;对不准予备案的,向申请人出具并送达不予备案书面决定的,并说明理由。

4、监管责任:对水库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监测设施的监督管理。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水库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监测预报处

365备用网址安全化

16

其他行政权力

市、县地震监测台网申请中止或终止运行的批准

《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1、受理责任:按照办事事项的条件、标准,审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地震工作部门的职权范围;决定是否受理。

2、审查责任:按照办理条件和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同意的审查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不同意意见及理由。

3、备案责任:对准许备案的,向申请人出具并送达同意备案的文书;对不准予备案的,向申请人出具并送达不予备案书面决定的,并说明理由。

4、监管责任:对市县监测台网的监督管理。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监测预报处

365备用网址安全化

17

其他行政权力

未按照规定建设地震监测台网、采用地震监测设备和软件、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地震监测台网运行的责令改正

《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1、调查责任: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初步调查,查明责任归属。

2、审查责任:对不属于违法违规的行为,建议不予行政处分;对属于违法违规的行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3、处分责任:根据调查结果和审查报告,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分。

4、告知责任:在给予当事人行政处分的同时,告知其应有的权力。

5、监管责任:对地震监测台网、设备、软件的监督管理。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监测预报处

365备用网址安全化

18

其他行政权力

地震安全示范社区认定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国发[2010]18号) 第二十五条                                                  中国地震局《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管理暂行办法》(中震防[2012]33号)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                                                                       2、审查责任:审核推荐意见和有关材料,符合要求的,组织有关专家对社区基本情况、示范创建工作以及其申报资料进行检查复核。                                       3、决定责任:作出申请人是否符合认定标准的决定;不符合要求的,应该书面通知申请人。                                                                                                                                        4、送达责任:通过认定的,授予防震减灾示范社区称号,并视情况向上一级地震工作部门推荐申报高一级别防震减灾示范社区称号。

5、监管责任:对取得防震减灾示范社区称号的进行监督检查。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中国地震局《地震安全示范社区认定办法》(中震防发[2012]33 号)

第四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一条 、第十三条。

震害防御处

365备用网址安全化

19

其他行政权力

接受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强震动监测设施监测信息

《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1、受理责任:按照办事事项的条件、标准,审核报送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地震工作部门的职权范围;决定是否受理。

2、审查责任:按照办理条件和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同意的审查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不同意意见及理由。

3、监管责任:对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强震动监测设施的监督管理。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监测预报处

365备用网址安全化

 
 
网站地图|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365备用网址安全化
维护单位:365备用网址安全化宣教中心 晋ICP备:08002754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