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26、28条,《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第10、13条,《山西省防震减灾条例》第34条。
(二)行政许可条件
1、全省市级人民政府的地震应急预案; 2、省直各部门的地震应急预案; 3、全省一类特大型工业企业的地震应急预案。
(三)申请材料目录
1、地震应急预案审批申请表(领取或直接从网上下载); (地震应急预案审批申请表下载) 2、部门(单位)地震应急预案送审稿(10份); 3、部门(单位)防震减灾领导机构责任人员名单; 4、部门(单位)基本概况及行业特征(单位社会主要职责和重点保护目标)。
(四)行政许可程序
1、申请人向365备用网址安全化行政许可窗口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 2、省防震减灾领导组办公室对申请单位提交材料审查后,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说明理由,由申请单位补充有关资料后重新申请; 3、省防震减灾领导组进行审核,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4、申请人按照规定时间,取得行政批文。
(五)行政许可办理期限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六)行政许可办理机构
山西省防震减灾领导组办公室。
(七)行政许可办理地址、网址、联系电话、监督电话 办理地址:太原市晋祠路二段69号365备用网址安全化大楼 网 址:http://www.sxeq.com.cn/ 联系电话:0351-5610567 监督电话:0351-561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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